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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5年度「混合式學習」教學個案比賽

比賽目的 

  1. 推動教師應用混合式學習於實際課堂上。

  2. 提供機會讓教師記錄並展示其優秀「混合式學習」教學個案,與同工分享相關心得。

 

參賽資格

  • 現職香港中學或小學,任教以下學習領域(第二學習階段 [KS2;高小] 或第三學習階段 [KS3;初中])的教師:

    • 中文

    • 英文

    • 數學

    • 科學與科技

  • 參與賽馬會「混合式學習」計劃教學資源製作/審閱的教師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比賽組別
本比賽設有以下8個「學習階段 — 學習領域」組別:

KS2中文

KS3中文

KS2英文

KS3英文

KS2數學

KS3數學

KS2科學與科技

KS3科學與科技

參賽要求

  • 教師可以個人或團隊單位參賽

    • 個人為單位參賽:教師本人作為負責人;

    • 團隊為單位參賽:每個團隊單位由2至 5名教師組成,其中一名教師擔任負責人。

  • 不論參與任何組別,每名教師最多只可以負責人身份提交2份參賽個案。如以隊員(非負責人)身份參賽則無參與次數上限。

  • 所提交的參賽個案必須包括以下材料,否則不獲參賽資格:

  1. 個案的教案(請使用「教案範本」) [見註2, 3, 4, 5] 。

  2. 展示(面授/線上)課堂活動實行情況的短片(約5-10分鐘精華片段)、學生作品示例(如適用)[見註3, 6] 。

  3. 反思報告一份(600 – 800 字),反思所提交個案的設計與實行 [見註 3, 4]

  4. 由參賽單位所屬學校校長簽署的「參賽知悉書」[見註5] 。

  5. 由參賽個案所涉及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簽署的「學生肖像及作品授權書」(每名學生一份)[見註 5, 7]。

  6. 所有參賽教師均須簽署「版權表格」(每個參賽個案一份),聲明參賽個案的原創性,列出參賽個案中第三方版權材料的出處,並允許賽馬會「混合式學習」計劃使用參賽個案於非商業目的上 [見註 5] 。

 

參賽個案徵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3時59分(香港時間)

獎項 

  • 禮券將以電子方式發送至得獎單位負責人之電郵。各得獎單位須自行決定如何分配獎品。

  • 此外,各組別冠軍將享有參加「混合式學習教學交流團」的優先贊助 [見註10] 。

  • 各得奬者亦將獲邀請在本計劃的經驗分享座談會及其他活動上分享他們的經驗及作品。

冠軍:
每個參賽單位12,000港元電子產品商店禮券及每人獎狀一張
亞軍:
每個參賽單位6,000港元電子產品商店禮券及每人獎狀一張
季軍:
每個參賽單位3,000港元電子產品商店禮券及每人獎狀一張
優異(最多三個單位):
每個參賽單位1,500港元電子產品商店禮券及每人獎狀一張

評分基準

  • 參賽個案主要按照以下範疇評分,以定出優勝者:

    • 與課程的切合程度

    • 混合式學習使用合適程度與創意

    • 學生學習果效

    • 容易由其他教師應用的程度

  • 自行拍攝教學影片/使用本計劃的教學影片可獲額外得分。比賽主辦機構可能會要求參賽單位參加面試,以進一步了解參賽個案。

參賽方法

參賽單位須將參賽個案的全部材料(授權書、教案、影片、反思報告等)上載至一個雲端檔案儲存上的一個資料夾內 (Google Drive、Microsoft OneDrive、DropBox等),並於填寫參賽表格時提供下載連結。每個參賽單位最多只可提交兩個參賽個案。

 

參賽單位一經提交表格,即表示接受本比賽的條款 [見註1] 約束。

查詢

請與比賽主辦機構 ─ 香港浸會大學 全人教育教與學中心聯絡,電郵:chtl@hkbu.edu.hk

比賽條款及備註

  1. 比賽條款可於此下載(只提供英文版)。

  2. 教案須包括:

    • 預期學習成果;

    • 所進行的「個人空間、小組空間」(「課前、課堂中、課後」)活動,並附有內容簡介;

    • 提供予學生的教學影片 ─ 可以是自行拍攝(可一併提供),取用本計劃的教學影片,或取用網上資源;

    • 輔助教材(例如:工作紙)、學生達成學習成果的證據(如適用)。

  3. 英文組別的個案材料(教案、影片、反思報告)語言必須為英語;中文組別的個案材料語言必須為中文;數學及科學與科技組別的個案材料語言可以為中文或英文。

  4. 如個案材料的格式為PDF,比賽主辦機構保留向參賽單位索取原檔案 (如 Microsoft Word DOCX) 的權利。

  5. 「教案範本」、「參賽知悉書」、「學生肖像及作品授權書」及「版權表格」的範本可於比賽網頁下載。

  6. 影片不應出現不同意拍攝的學生的容貌;作品示例不應包括不願意提供作品的學生。如有關學生無可避免地在影片出現,應通過後期製作將其容貌遮蓋。

  7. 如參賽單位所屬學校曾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發出過通告,闡述學生作品以及在課堂活動中拍攝學生肖像的授權情況;同時,有關家長亦已確認知悉有關通告,則相關證明 (例如:通告副本、相關家長簽署/電子確認紀錄) 可代替「學生肖像及作品授權書」。如相關學校通告只闡述在課堂活動中拍攝學生肖像的授權情況,則參賽單位依然須要提交「學生肖像及作品授權書」。

  8. 每名教師只能以單位負責人身份在同一個組別獲奬一次。(以團體隊員身份參賽則無上限)。

  9. 名次及奬項以評審委員會最終決定為準。

  10. 混合式學習教學交流團(「交流團」)備註及聲明:

    1. 所有交流團參加者必須於交流團結束後提交反思報告一份,以反思行程所得。有關報告將會與得獎個案編集成書,以推廣混合式學習。詳情將另行通知。

    2. 為確保交流團參加者完成所有活動,所有交流團參加者在應邀後須繳交「按金」港幣3,000元。按金將於參加者完成全部所須要求後(包括及不限於交流團結束後所須的報告)不帶利息退還。

    3. 比賽主辦機構會負擔交流團參加者的來回機票、酒店住宿、當地陸路交通、工作坊的費用。其他費用須由參加者自行負擔;比賽主辦機構不會負擔與參加者同行的人士(例如:參加者的配偶)的所有費用。交流團參加者應自行安排旅行保險。

    4. 聲明:比賽主辦機構保留取消交流團,或更改交流團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舉行時間、目的地、行程及舉行方式)的一切權利。

條款及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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